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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监事会报告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职的工作态度,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列席2022年董事会议和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第九届监事会于2022年4月21日召开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第九届监事会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第九届监事会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第九届监事会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完善。
公司董事、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负责,执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财务审计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
行了有效监督,认为公司目前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容准确、可信,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跟踪募集资金使用和实际投向情况。认为
公司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上,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及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出售重大资产的情况,没有发生内幕
交易情形。
5、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为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其他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6、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价格
公平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
7、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
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能够保证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要求的情形发生,《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8、公司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
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工作,能够如
实、完整地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定期报告披露期间,公司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没有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9、检查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根据《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严格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忠实履行职责,依法进行监督,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