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创新人才提升培养资助补贴标准:
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标准如下:
【资料图】
分类 | 条件类别 | 资助标准 | 资助方式 | 资金来源 |
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类 | 正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5万元/人 | 一次性发放 | 市财政和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园区)财政按3:7比例分担(其中市属非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人才资助资金均由市财政承担) |
副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4万元/人 | |||
中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 职业资格) | 2万元/人 | |||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类 |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一级/高级技师) | 2万元/人 | ||
学历、学位类 | 博士研究生学历 (或博士学位) | 4万元/人 | ||
硕士研究生学历 (或硕士学位) | 2万元/人 |
备注:1.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仅限按国家有关规定可聘任为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可对应相应层级职称的职业资格。2.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按副高级标准执行。3.本办法所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须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网站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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